為進一步規范江西省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批和管理,切實為外籍人員子女在贛接受教育提供便利,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做好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有關工作的意見》(教外辦學〔2015〕2號)有關規定,結合我省實際,特制定《江西省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辦法(暫行)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附件:2021關于印發《江西省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辦法(暫行)》的通知.pdf
來源:江西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、港澳臺辦